延边州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工作

日期: 2017-01-19  来源:延边州农委农机局

  1月17日上午,州农委农机局组织召开了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座谈会。州农委农机处、农机监理所、全州各县(市)农业(农机)局负责人,各县(市)相关处室、站所负责人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按照省农委文件要求,旱田面积1500亩以上,水田面积1200亩以上重点产粮乡镇的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可申报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购置机具时,在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同时,将获得省级累加补贴资金,扶持农机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发展。
  会上,各县(市)分别汇报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情况,州农委农机局副局长杨占锋对我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2016年我州已完成1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2017年将上报2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吉市1家、龙井市4家、敦化市10家、珲春市3家、和龙市4家、图们市3家)。围绕如何扶持我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切实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领导作用,加快推进全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步伐,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农机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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